本站公告: “我校多媒体课件再获殊荣”
教学机构
教学的规章制度
教学信息
科研管理
图书馆
 
 
 
     
 

考试管理实施意见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这一环节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良好学风有重要意义。为此,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命题要求

1 、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以教材为基本范围,适当增加授课中讲授的各学科新发展的内容。

2 、试卷难易适度,既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试卷一般为“三基”内容占 70% ,灵活运用的综合性内容占 20% ,难度较大的内容占 10% 。

3 、试题覆盖面要有一定的广度,不出偏题、怪题。试题类型要求客观性试题(包括填空题、是非判断题、选择题等)与主观性试题(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计算题等)相结合,根据课程特点,适当调整试题的类型,确定各类题型的分值比例。

4 、试题的文字叙述必须准确、简练、连贯,不能模棱两可,特别是与选择有关的一些限制性或修饰性词汇,应明确具体。每份试卷的各个试题要相互独立,一个试题不能给别一个试题的答案以暗示。

5 、试题标准答案要求明确、科学,评分标准要合理、准确。

6 、试题亦可从已建立的三级题库(国家题库、省校际协作题库、自制题库或试卷库)中随机抽取。

二、试卷管理

1 、有题库的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把出题范围和要求交考试中心,再由考试中心按要求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中心不得向任课教师泄题。

2 、无试题库、试卷库的课程考试,教研室应由非任课教师或集体命题,试卷分 A 、 B 两套。要求试卷深浅、难易度应尽量一致,重复内容不得超过 30% ,由考试中心任选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密封保存作缓考或特殊情况下使用。

3 、试卷卷面格式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认真填写试卷首页,试卷首页内容包括教材版次、课程名称、适用专业等。试卷用 B 4 纸排版;每份试卷的题目、答案分开,答案附于试卷最后。试卷字迹要求清晰,图形准确、无错题、漏题等错误。

4 、试卷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题。参与试卷命题、校对、印刷、分装、保管等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试卷印刷、分装完毕后,印刷、分装场地必须仔细、彻底清理,试卷样本、废卷、废纸、胶版等要集中销毁,销毁时至少要有两人以上在场。

5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试卷保密室。

6 、封卷人员负责做好试卷的“三查”、“三对”、“三登记”手续。“三查”指查试卷科目、考试年级专业、考试性质(考试或考查);“三对”指对考试时间、考场(教室号)、试卷份数与班级人数是否一致;“三登记”指登记出卷科目、份数、印制时间、标准答案与发放教研室份数,改卷人及时间。

7 、考试试卷一律由主考在考试前半个小时到考试中心领取,在启封试卷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启封未启用的试卷。

8 、考完后由主考将考卷交教务处密封。各系(部)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回试卷,并组织本各系(部)教研室教师集中改卷。

三、考场管理

考场实行教师定位监考。考场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监考教师由各系(部)提供,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每个考场安排二名监考教师(大教室为 3 名)。

(一)考场规则。

1 、学生应按时入场,开始考试后 30 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30 分种后方可离开考场。

2 、学生进入考场,应着装整齐。不得赤膊、穿背心、穿拖鞋进入考场。凡着装不妥的学生应立即回宿舍更换,由此延误的时间,由学生本人负责。

3 、学生入座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及课桌内有无书籍纸张、有无在课桌上涂、划、刻、写与本门课程考试有关的内容,有无在自已身体上涂划的文字,并自行清除。若本人不能清除的,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4 、学生应将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备查验。

5 、除开卷考试外,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用的钢笔、园珠笔、铅笔、橡皮、直尺等考试必备文具。若学生进入考场时,已带入了书包、讲义、笔记本等复习资料,记忆诵读本、文曲星等电子字(词)典, BP 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放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凡考试开始后,发现在学生身上、课桌内、课桌下面的地面有与本堂考试课程有关的资料,一律视为作弊。学生考试作弊,该门课程一律以零分计,不得正常补考,并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考试违纪的认定处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 、学生在考场内有问题,应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学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说话者,无论何种原因,第一次给与口头警告,第二次则认定为作弊。

7 、替考、请人替考和在考场内交换试卷、抄录他人试卷者,一经发现,即认定为作弊。凡发现有让别人抄录试卷行为者,即认定协同他人作弊处理,按作弊处理。

8 、学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考试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但可就试题的页数及字迹不清之处,提出问题。

9 、考场内不得吸烟。学生要上厕所,应取得监考教师的同意,并由监考教师跟随前往。一个考场内不允许有两人及以上同时上厕所。

10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学生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交谈。考试时间终了,学生应停止答卷,等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终了,不听劝阻,继续作题者,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二)加强监考教师职责,监考教师要保证本考场考试的正常进行,严防作弊,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 、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应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传呼机、手机关闭,禁止在考场内接听电话。

2 、每个考场要配备 2 名监考教师(大教室 3 名)。

3 、监考教师要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清点试卷,安排学生入座。监考教师不按时到岗,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4 、监考教师要在开考前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5 、监考教师要向学生发出考场指令,并检查指令执行情况。监考时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会客,确有公事,在接替人员到达前不得离开考场。

6 、审验学生有效证件,一旦发现可疑,及时报告系(部)或考试中心。

7 、发放试卷,要保证学生人手一份,不得多发,多余试卷收回登记。

8 、必要时将试卷错误更正抄在黑板上,并宣读一次。

9 、考试结束,清点本考场参考学生人数,清点试卷数,到考试中心封卷,并在封条上注明班级、科目、份数、考场号(考试教室)、监考教师。

10 、监考教师要对有作弊倾向的学生作出口头警告,对作弊学生当场宣布其退出考场,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写出学生作弊情况的专题报告并签上姓名,交考试中心处理。

(三)考场指令(考前 10 分钟宣读)。

1 、请检查一下是否将书包、讲义、笔记本、记忆诵读本、卡片、电子词典等资料带到座位上,如有请送到集中地(集中地由监考教师指定,一般设在教室前面讲台两侧)。

2 、请检查一下你的座位上有无涂划、刻写与本门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若有,请清除,不能清除的请报告监考教师。

3 、请检查一下你的身体上是否涂写上文字,若有,请清除。

4 、请将你的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备检查。无有效证件的学生,请退出考场。并由此而出现的延误,由你本人负责。

5 、 [ 考试前 5 分钟 ] 现在开始发试卷,每人一份,本门课程的试卷共 X 页,拿到试卷后请清点一下,有无缺页,如有请举手。未宣布考试开始,不能作题,提前作题,将作为不遵守考场纪律处理。 [ 如无则不宣布 ] 本试卷,有以下错误,请更正。

6 、 [ 考前 1 分钟 ] 请写上你的姓名、专业、年级、学号。

7 、 [ 考试时间到 ] 现在开始考试,考试到 XX : XX 结束。

8 、 [ 若有则对当事人宣布 ] 你的作法是不允许的。

9 、 [ 若有则对当事人宣布 ] 你的作法是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

10 、 [ 若有则对当事人宣布 ] 你的作法是作弊的行为。

11 、 [ 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 ] 还有最后 10 分钟。

12 、 [ 考试结束前 5 分钟 ] 现在停止答卷,开始收卷。

13 、 [ 考试结束 ] 时间到,全体起立,停止答题,站在座位上,等监考教师来收卷,继续作题者作为不遵守考场纪律处理。

?  [ 试卷收齐后 ] 现在请同学们离开考场。

四、评卷

1 、考试结束后,试卷密封交考试中心,由各系(部)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卷,然后由各系(部)教研室三天内组织教师评完卷,评卷开始前,全体评卷教师须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认真学习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在取得统一意见基础上,试评一定数量的试卷,再根据试评情况定出评分细则,评出标准卷。然后正式转入评卷阶段。

2 、评卷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避免错评、漏评现象发生。

3 、评卷一律用红墨水或红色圆珠笔。

4 、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记分,只记所得分,不记所扣分。每题得分,记在题前成绩栏内,同时记入卷首成绩栏,大题中的小题得分记在小题序号上。分若干要点给分的题目,得分可记在要点的前面。完全答错或未答的题目,记“ 0 ”分,并签全名。记分和签名必须清楚、准确、禁止涂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有关教师应加签全名。

5 、试卷评完后,即应进行合分。合分应先将要点分合为小题分,小题分合为大题分,大题分与卷首相应题号栏内分数等校对无误后,再累计总分,并填入总分栏内再签名。计算分数时,对每大题和小题中的小数点以后的分数不四舍五入,累计卷面总分后再作四舍五入处理,不得保留小数。

6 、对已评试卷,保存在考试中心档案室内,教务处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错评、漏评和加分错误的试卷,主观性试题是否按要点或步骤等要求给分;评分是否有误;记分、改分等是否符合规定;合分、总分是否正确。

五、成绩登记、试卷保存

1 、课程考试试卷,经检查验收后,由各系(部)负责拆封登分。

2 、考试(查)成绩必须登记在教务处印制的《成绩登记表》上,其他人员编制的名单所记载的成绩一律无效。登分时,对缓考、作弊、无故缺考学生应分别标出。

3 、登分完毕后,试卷由教研室或各系(部)交考试中心保存。

4 、学生考试(查)成绩一式四份,分别交给教务处、教研室、系(部)和学生班级各存一份。学生原则上不得到教务处查分,特殊情况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查分。

5 、毕业推荐表须经教务处核对后加盖红色印章,未经教务处印章的成绩一律无效。

 

 
     
勤奋 | 创新 | 严谨 | 和谐
版权所有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Copyright©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