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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普通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赣卫中字[2007]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江西省卫生厅2007年度中医药普通科研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本次课题受理继续坚持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培养中医药科研人才为重点,以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研究,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研究,不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具有中医药特色,能够体现和代表中医药行业水平,为进一步申报国家级和省部局级中医药科研项目做好基础工作。
(二)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鼓励中青年技术人员申报。承担省厅中医药在研课题(包括已承担但尚未结题的课题和本次申报课题)不得超过两项。2003年前(含2003年度课题)立项的厅级课题,至2006年12月30日前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基本科研条件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实体机构,课题协作单位必须在申请书上册加盖公章证明协作关系。
(四)课题研究目标要具体明确,立题依据要充分可靠,研究方案要科学合理,技术路线要清晰可行。要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本次申报的课题必须是已列为申报单位科研计划,且有一年以上的研究工作基础。
(五)课题研究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研究、中医临床研究、中药研究和中医管理研究,其中重点是中医临床研究。
中医临床研究选题应针对提高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疑难重症的临床疗效展开,研究目标要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药(在新治则、治法指导下的新药前期研究)、新诊疗设备为主(参照《中医临床研究方法指南》)。研究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如“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医药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 ”、“中西医结合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等将不予立项。
中医基础研究选题应把握中医药理论精髓,重点对中医基本理论进行系统、深入地整理和研究,研究目标要以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为主,课题研究要建立假说(参照《中医临床研究方法指南》),研究方案要围绕假说,科学设计。
中药研究选题应针对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的关键性、共性、基础性问题,重点开展中药的基础研究和方法学研究。
中医管理研究选题应围绕我省中医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以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为切入点展开。
(六)课题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初筛,对于相同内容的课题,每单位限报一项。单位对申报课题要给予经费配套,对配套经费在50%以上的课题,评审时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按填表说明认真详实填写《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合同书)》,《申请书》可从卫生厅网站下载(www.jxwst.gov.cn)。上下册一式3份各装订成册,另加下册6份,报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管理部门或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
(二)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管理部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上报的所有课题汇总,汇总表报省厅中医处。课题申报书直接送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信息部(南昌市文教路221号,邮编:330077,电话0791-8525626,8525615)检索查新,同时缴纳查新费和评审费。
(三)省厅中医处组织专家对上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及立项评审,评审采取双盲法,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三、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各设区市卫生局将本通知转发本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联系人:江西省卫生厅中医处张欣霞
(电话0791-6266281,邮编330046)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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