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现在的位置是:校园文化 |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07年度排球联赛
一、主办部门:
校团委、学工处、公共社科部
二、承办部门
体育教研室
三、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 龚玉秀
主任: 汤群珍
委员:龚晓军、魏勤、张健康、徐学美、胡俊义、李爱娇、周红娟
四、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仲裁主任:龚晓军;
仲裁委员会人员:张健康、徐学美、徐武、李爱娇、揭北运和体育部长。
五、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张健康、
裁判员:徐学美、徐武、李爱娇、揭北运、过春芳、乐玲和12学生
六、参赛代表队:
1、大专(高职)各班班队
2、中专各班班队
七、时间、地点
2007年4月-5月校排球场
八、参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淘汰的办法进行;
(二)、竞赛规则及其它规定;
1、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规则解释。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初赛每局15分,决赛每局25分。
九、裁判员选派:
裁判员和记分员由竞赛组安排。
十、报名:
各队填好报名表和运动员,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
十一、大会设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条件允许评选出全明星运动。
十二、竞赛纪律:
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中要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参赛的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才能参加比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