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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准备好相关材料,请各系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高教室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表和各系部教学成果奖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二份)。纸质稿交至高教研究室(行政楼711室),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75016315@qq.com。联系人:蔡蓉,联系电话:15070997055。

 

教学成果奖申报流程:

1.申报者向系部提出申请;

2.经系部初步审查,向学校申报,并在申报对象所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

3.各系部向高教研究室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2月21日;

3.高教研究室聘请专家进行校级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成果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并对异议进行处理。

4.高教研究室管理人员给予申报者网址并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后,如材料有修改请申报者再提交纸质稿(申报书和申报表)一式两份至高教研究室;

5.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材料。

高教研究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