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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入闱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9 点击: 来源:人事处 编辑:宣传统战部

根据《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精神,现将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前三项测试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资格审查)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组织

资格审查实行公平、公正、严谨、统一的原则,对入闱资格审查考生进行审查。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24-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事处816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领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岗位的考生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2021年、202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考生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三、注意事项

1.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聘资格。

3.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咨询电话: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794-8222370

监督电话: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794-8330912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附件: 附件: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人社局定稿).xls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