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西中医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2018年12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15名学生(详情见附件)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5名退学学生名单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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