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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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我校制定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我校编制了《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取我校有关公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校主动向社会或校内公开的信息内容参见我校编制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我校“信息公开”专题栏目(网址:http://www.jxtcms.net/)查阅《目录》,或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通过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文件、纪要、通报、简报等文本,信息公告栏等场所设施,予以公开。根据需要,亦可采取会议形式予以发布

(三)公开时限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一般应在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党政办公室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传真:0794-8223280

电子邮箱:523139080@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

邮政编码:344000

(二)受理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登陆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并详尽、准确地描述所需的信息。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

2.申请处理

流程如下:流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其中:

1)审核时申请表若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不完备或存在其他要素欠缺等情况,将请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2)对审核通过后的申请,受理机构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办理。若申请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在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后予以答复。

3)以书面形式分情况答复申请人。

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所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校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3.服务投诉  

公民、法人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依规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纪委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  

学校纪委办公地点:综合楼9楼

联系电话:0794-83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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